主要职责:
1, 作为公司独联体地区部(公司在全球划分了5大营销区域,独联体地区是当时公司最为重要的区域)的法务主管,常驻莫斯科,主管整个独联体地区法律事务;
2, 领导公司在当地的法律团队,制定适用于当地的合同模板,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参与决策公司在独联体地区的投资模式及架构,处理公司在当地合法营运的各项法律事务,包括股权结构,劳工事务,各项许可以及公司在当地各项制度的审核等。
主要业绩:
1,公司在独联体市场已确立了主流电信设备供应商地位,面对lucent,siemens,alcalt,cisco等世界著名厂商的竞争,公司的项目团队在2002年取得了2.5亿美金的销售成绩,并成功进入俄罗斯和数个CIS国家的骨干电信网。在这些成绩中,我和我的法律团队从项目论证,项目谈判,法律保障等各个层面都给与了有力支持,获得管理层的充分认可;
2,公司的全系列电信设备在该区域都取得了战略性突破。以至于国外电信厂商已充分重视华为,以各种手段打压公司的成长,其中以2003年1月cisco诉华为为代表。2003年2月初,我作为应诉小组的有限成员之一被紧急召回国内,参加了与cisco的诉讼。
3,制定、审定公司海外投资的各类法律文件, 参与项目谈判,规划和论证投资模式,筹建合资机构,协助管理和维护集团的各类法人机构;
4,奔赴瑞典,俄罗斯,巴西等地筹建公司的研究所及子公司,为公司的海外投资模式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