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招聘过程中,如果让人才受到了不公正的、非人性化的遭遇,他通常的反应是向周围的人倾诉他的“遭遇”,不要小视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情况对企业形象的破坏。当事人在描述其“遭遇”的过程中往往带着强烈的不满情绪,这样就不免偏颇、片面,而这类情绪化内容却更容易获得在网络上的快诉大范围传播,尤其当这些“遭遇”涉及到一些知名企业时。
一、招聘活动安排不合理导致应聘者不满。比如,有企业通知全部应聘者在同一时间到公司面试,结果造成应聘者长时间等待,待到面试时用很短的时间(几分钟)即结束面试,甚至有应聘者等待不及而离开;再如,有企业在初试情况下即通知外地应聘者面试,结果问的都是一些初步了解性的问题,造成应聘者十分不满。
诸如此类,实际上都表明,无论企业、还是应聘者,都为可能达成的劳动协议付出了相当的成本,而强势一方的企业显然并没有给予应聘者作为弱势一方成本付出的全面考量。
二、招聘人员的个体行为方式导致应聘者不满。招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将注意力集中于应聘者是否适合空缺岗位,而有些招聘人员则过多的表达了对于应聘者的个人好恶。比如上例中就该留学生是否自费、是否家境富裕等个人问题的纠缠,侧面反映出招聘人员显然对于那些家境良好而由于无法通过高考在国内大学学习的年轻人的偏见。
招聘人员必须隐藏个人对应聘者的第一印象或回答问题的表现有刺激性的反应,无论最终录用决策如何,招聘人员不必反应过度,因为是你在面试,不要被应聘者“面试”了招聘专员。
三、招聘政策导致应聘者不满。有些企业制定了一些在一定程度上违背公平就业原则的企业规定,比如有企业规定不予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该问题引发了广泛的舆论支持,“在乙肝公益论坛‘肝胆相照’上,一名网友详细开列出该企业出产的所有产品名录,联合网民抵制这些产品的帖子点击率已达数万之多”。
性别歧视自然是见怪不怪了,但“姓氏”歧视又来了,比如售后服务岗位拒绝“贾”姓应聘者,而财务则拒绝“裴”姓;还有血型歧视,比如应聘营销经理职位,血型必须是O型或B型。因为“O型或B型者遇事沉着冷静,忠诚度高,心理素质好,善于驾驭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这些要求基本与是否胜任岗位无关。虽然企业并不会公开这些招聘政策,而采取内部掌握的手段执行,但随着我国就业问题成为政府民生问题的重要议题,公平就业这一“重灾区”必将受到重视。
四、“古怪”的招聘题目导致应聘者不满。
企业的品牌营销不仅仅依靠企业的文化和产品,在企业的员工或是被面试的人才口中,会将企业形象变得更具体。不要忽视“口口相传”的力量,同时这也是塑造企业想象的良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