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缩写为MBO)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出现于美国,以泰罗的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参与管理)为基础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
1954年,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之后,他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这一主张,他认为,企业的目的和任务,必须化为目标,企业的各级主管必须通过这些目标对下级进行领导,以此来达到企业的总目标。
演变
德鲁克本人在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对目标管理法进行解释时表示,目标管理只是一个管理工具,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它只有在企业真正知道自己的目标时才会发生作用,但百分之九十的情况是,企业并不真正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
对于那些在实践中运用目标管理法的企业来说,目标管理法仍然存在一些弱点,比如对目标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宣讲得不够,没有明确制定目标的原则,目标难以确定,目标一般是短期的,在操作中缺少灵活性等等。
应用
目标管理的基本过程
1.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
实行目标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将目标任务向下细分转化,构成一种锁链式的目标体系,上下级的目标之间形成一种“目的—手段”的关系。
2.制订目标
要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参与决策,并为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指定具体的目标,在制订目标时,尽量尊重目标制订者的愿望,使人们增强责任感和提高工作的兴趣,而非自上而下地摊派工作任务。
3.运用SMART原则对各种指标进行量化处理,以保证各种指标具有可衡量性,SMART原则即“具体性”(Specific),“可度量性”(Measurable),“可实现性”(Attainable),“现实性”(Realistic),“时限性”(Time-bound)。
4.确定时间范围并组织实施
要有明确的完成目标的时间范围,目标既定,时间既定,主管人员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成员,而自己去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
5.对绩效进行评估并提供反馈
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听取员工的反馈,使得目标管理进入下一轮循环过程。对于成果评定的结果,不仅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还应把个人成果反映到人事考核上,作为晋级、提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