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做招聘的HR都希望自己有读心术,能读懂用人部门的招聘标准,能看出求职者是否合适,但事实往往很扎心。HR看着合适的人用人部门说不行,HR要pass掉的人用人部门又觉得可以用。这让HR如何是好?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HR跟用人部门的选人标准不一致。HR看的是这个人有没有用,而用人部门看的是这个人能不能用。学历高、出身好的人很有用,但这样的人是不是企业所需要的,能不能在岗位上发挥其最大价值则决定此人能不能用。
所以HR要想在筛选环节做到跟用人部门劲往一处使,就要心往一处想。可以从两个方向着手,一是统一用人标准,二是分工明确。
HR因要面对公司多个部门的招聘需求,很难做到每个部门的选人标准都能准确把握,所以HR在招人前要先跟每个部门确定筛选人的硬性条件。比如应聘这个岗位的人一定要达到本科学历,基本2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掌握哪些专业技能等。HR可以根据这些标准直接筛选掉不符合标准的人。
多数HR无法做到像专业人士那样审核求职者,所以这些基本的、硬性规定则可以由HR去完成筛选,然后将符合标准、需要进一步筛选的人提交给用人部门。也就是HR与用人部门分工完成求职者的筛选:HR完成初步选拔,根据用人部门的标准选出符合要求的人;用人部门进行二次审核,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选出能用的人。
很多人觉得招聘是HR该干的事,但找到公司真正需要的、可用的人却是大家共同要面对的事。在招聘中HR要懂得跟用人部门打配合,各司其事效率更高。
